清江画廊风景区国家4A级景区复核通过省级验收
发布时间:
2012-12-12
(通讯员曾丽宇 钟庆华) 6月30日,省旅游局景区等级评定委员会复核验收组一行在副县长肖发喜的陪同下对清江画廊旅游景区4A巩固提升工作进行了复核,一致通过景区4A复核合格。
(通讯员曾丽宇 钟庆华) 6月30日,省旅游局景区等级评定委员会复核验收组一行在副县长肖发喜的陪同下对清江画廊旅游景区4A巩固提升工作进行了复核,一致通过景区4A复核合格。
清江画廊风景区于2008年4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4A级景区。省A级景区评审委员组织复核验收组重点对清江画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码头、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标识标牌等引导系统,旅游咨询与投诉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县旅游局局长毛兴华、局党组书记裴新颜分别就景区的基本概况及主要特色、巩固提升4A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详细汇报。省验收组对4A复核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景区标识标牌、旅游咨询投诉等细节,尽早实现清江画廊创国家5A级景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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